田间地头的正义守护者——记绥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护农维权”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25-06-06 10:52:03


在广袤乡村的土地上,每一份耕耘都承载着村民对美好生活的期盼,每一个合法权益都关乎乡村振兴的根基。绥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立足司法职能,聚焦涉农案件执行难点,开展“护农维权专项行动,针对涉农案件建立和完善优先立案、专人办理、限时办结”等举措,通过快立快执、绿色通道、柔性执行等方式,切实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和农民合法权益。春耕前已执结土地承包经营权、农资买卖合同、涉农民间借贷纠纷等案件22件,执行到位金额49.38万元,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司法利剑破难题,抢抓农时护春播

在牛某某与刘某、刘某某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中,执行干警多次奔赴耕种现场及被执行人家中,了解到被执行人家庭困难,通过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协商,申请人也作了适当让步,从而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执行干警又趁热打铁,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避免延误春耕生产,最终被执行人给付了全部所欠土地收益损失  

“多亏法院及时介入挽回损失,否则因无钱及时春播将至少损失数万元。”涉农案件当事人牛老汉在领到执行款后感激地说。

 

善意执行新模式,巧解涉农 “硬骨头”

绥滨县某村民委员会在“清化收”工作中,以村民韩某某为代表的部分村民未按时交纳相应新增地源承包费,在村民中形成了消极示范作用,村民委员会遂将少部分村民诉至法院。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局快速开展助力“清化收”执行行动,针对涉农案件特殊性,通过组织当事人调解、及时查控被执行人相关财产等“刚柔并济”的执行方式,即对涉案农机具、农产品等生产资料灵活采取扣押替代措施,允许继续使用变现偿债等,活查活封”保生产,最终将“清化收”相关执行案件全部执结。

 

春耕护农强保障,营商法治护生产

春耕备耕的黄金时期,农资供应是否充足、农资企业资金链是否稳定,关系着农业生产和营商环境的优化。在绥滨县某小型农资有限公司与王某、张某某、王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三被告始终未给付所欠农药化肥款,故农资公司诉至法院。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考虑到如不及时执行,农资公司将有资金链断裂风险,所以执行干警放弃休息时间,在保障农户正当权益的同时及时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并组织协商,促成双方达成还款计划。最终为企业全部执行到位近12万元货款,极大地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

执行和解化纠纷,柔性司法解民忧

绥滨县绥滨镇某村村民曲某某、赵某某夫妻因资金周转困难向村民丁某借款并写下借条,后因曲某某病故,赵某某未偿还借款,丁某某故诉至法院。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倾听了双方当事人的情况,通过情法融合,对被执行人进行了释法明理,在法与情的感召下,赵某某一次性偿还了全部借款6万元,案件圆满执结。

 

春风拂过田野,法徽闪耀乡间。对于涉农、涉民生案件,绥滨县法院始终坚持“查控财产到位、沟通协调到位、善意执行到位”,用实际行动证明司法保障永远与农时同频,法治力量始终为丰收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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