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前列】进百村 讲百案 利百姓|绥滨县人民法院助推法治乡村建设百日活动正式开讲!

发布时间:2025-07-18 11:21:13


“这回听完法官的讲解我明白了,以后借钱一定要写书面借据,否则有争议没有证据证实!”永顺村村民李某感慨地说道,这是绥滨县法院深入乡村一线开展助推法治乡村建设活动的场景之一。

年初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司法力量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绥滨县人民法院锚定“力争在全国法院系统走在前列”工作目标,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经过大量的乡村一线走访调研,县法院党组决定针对村民对法律问题的迫切需求,创新开展“进百村 讲百案 利百姓——助推法治乡村建设”百日活动,7月15日,第一轮以案释法正式开讲,县法院7名法官深入辖区内13个村屯,带着真实案例坐在村民中间,以“拉家常、唠唠嗑”的方式释法理、解法条,以身边小案普及法律大道理!


“曾经发生过这样一起案件,两家人因承包地分界线问题,争执不休,互不相让,最终不得不诉诸法庭。”法官眭焕看着眼前的玉米地回忆道,“实际上,这类纠纷并不难解决。只要妥善保存好有效的土地承包合同和承包经营权证书,再结合村里的土地台账等相关文件进行对照,辅以现场测量,边界自然清晰明了,是非曲直也显而易见。”句句实在话通俗易懂,村民们频频点头认同。趁此机会,法官又科普了土地承包合同一般内容:主要包括双方姓名、土地位置和面积、流转期限、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和违约责任等,同时再三叮嘱村民:“大家在承包土地时,一定要签书面合同,如果没有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条款不清,最容易出纠纷,不仅耗费经历,还伤了邻里情,得不偿失!


在富强乡奋斗村,法官张玉涛讲述的“聪明反被聪明误”案例更让村民警醒:村民王某和李某合伙做生意亏本后,竟伪造了一张20万元的借条,起诉同村的张某,称张某是担保人,要求其还钱。法院深入调查后发现,转账记录是假的,借条也是伪造的。最终,王某和李某因虚假诉讼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这小聪明可耍不得,法律容不得半点糊弄,自作自受!”村民们听后纷纷感慨。


“讲百案”不只是讲案例,更要唠透家常里的“法”。现在农村老龄化趋势越来越明显,因赡养与继承产生的纠纷也日益加剧,在胜利村的大树下,法官结合赡养与继承案例,对《民法典》相关章节内容细细解读:“赡养老人可不是给口饭吃那么简单,法律上说得很清楚,子女们既要照顾好老人的生活起居,更要让老人的心里边舒坦。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每个子女都有份,一般来讲是平分,但如果谁对老人更孝顺,付出更多,法院也会在判决时向他多倾斜几分。”这样的互动,既把法律条文讲成了“大白话”,更把“孝老敬老”的好家风种进了大家心里。


“助推法治乡村建设百日活动”序幕刚刚拉开,绥滨县法院全体法官的脚步将向绥滨县9个乡镇、109个村屯继续延伸,把每寸土地都化作司法为民的坐标,将法治理念送到每个村民的心中。下一步,绥滨县法院将逐步把“百村百案”模式拓展至“校园普法”“企业普法”等更多维度,不断丰富服务内容,着力打造具有绥滨特色的“司法惠民”品牌,让法治力量渗透到每个角落,切实发挥法治在维护社会稳定、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民生福祉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真正使法治成为县域振兴进程中坚如磐石的“调节阀”和“稳定器”。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