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当路起纠纷 人民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3-08-15 10:25:22


近日,绥滨县富强司法所成功地化解了一起侵占土地矛盾纠纷,避免了一起可能引起的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今年6月初,富强乡某村铁某来富强司法所诉称:家中的承包田被地邻王、廉两家占用,当成了田间道,导致其无法正常耕种。铁某在讲述事件经过时情绪十分激动,扬言如果此事不能得到妥善解决,就用拖拉机把王、廉两家已种完的6垧稻田都给毁了。为避免矛盾升级和可能引发民转刑案件,富强司法所长、人民陪审员韩冽和工作人员马上赶到村中找到纠纷双方了解情况。原来王、廉、李、铁家是地邻,王、廉、李三家种植水稻,李某为了划清地界,将自家水田旁边的田间道用挖掘机挖成了排水沟,王、廉两家无法通行,便将地邻铁某的土地当成了田间道通行,导致铁某无法正常耕种土地。乡司法所在了解情况后首先稳定了当事人铁某的情绪,并找到王、廉、李三人,告知他们侵占、损毁他人土地是违法行为,破坏公共田间道是不道德的。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双方进行了思想教育和相关法律知识讲解,经过一下午苦口婆心的劝说、教育,王、廉、李三人都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李某当即表示将田间道恢复原状,王和廉二人也主动向铁某承认了错误,并表示马上雇拖拉机把损毁铁某的土地进行重新旋耕打垄,恢复原样。王、廉、李、铁四人均对司法所的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地邻四人重归于好,一场因土地侵占纠纷而可能引发的民转刑案件得以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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