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因贩卖药品被提起的公诉案

  发布时间:2013-11-18 15:28:50


近日,绥滨县人民法院新立案一起贩毒案件,犯罪嫌疑人涉及广东、福建等地,影响范围较广。与以往的贩毒案件不同的是,这次贩卖的毒品为国家管制药品盐酸曲马多和复方曲马多。被告人朱某夫妻,李某、陆某、林某均明知所卖药品为国家管制药品,但却对药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毒品类型缺少法律认识。对法律知识的缺乏和利益的驱使,使他们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在我国,毒品的定性并不仅仅是海洛因、吗啡等纯毒品,还包含让人产生瘾癖的各种国家管制类的精神药品。无论是贩卖毒品还是贩卖管制药品,无论贩卖的数量是多是少,均构成犯罪,都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社会发展水平在不断的提高,人们对物质的追求也越来越高,在追求物质生活的同时,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要通过自己的劳动来创造幸福生活,切勿贪图利益,心存侥幸心理。

文章出处: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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