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下午,绥滨县法院组织全体干警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学习。
刘志清副院长首先组织大家学习了2月22日黑龙江日报刊登的甘南做法通讯文章--《“甘南现象”解析》,并组织大家进行了分组讨论。而后他宣读了《中共黑龙江省委追授于海河同志“全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通知》。并号召全体干警积极向于海河同志学习,学习他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质;学习他心系群众、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学习他求真务实、敢于担当的实干精神;学习他艰苦朴素、清正廉洁的崇高品格,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更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各自的岗位上作出新的更大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