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滨法院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从案件入手,边学习边结合具体案件查找是否存在案件质量问题,尤其是查找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了案件质量评查活动。
民商事案件与人民群众联系最密切,是法院最集中体现群众矛盾的地方,也是最能反映法官的群众工作能力的地方,院党组决定将这次评查重点放在民商事案件上,院长孙洪波同志亲自确定此次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确定评查的标准、内容和奖惩方法,并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确保活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民一庭、民二庭认真组织学习教育,紧紧围绕主要职责和中心工作,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在3月10日至3月20日集中开展了针对2011年至2013年的民商事调解案件的质量评查活动。一共评查民商事调解案件298件,其中2011年99件,2012年101件,2013年98件。涉及审判人员12名。在评查的民商事案件中,优秀案件189件,占63.4%,良好案件104件,占34.8%,合格案件5件,占0.016%,无不合格案件。
此次评查工作,坚持边查边改的原则,做到了自查到位、评查到位,并认真总结、巩固、深化案件评查工作的成果,把案件评查过程转化为更新理念自我审视的过程、促进案件质量提高的过程和对群众路线再认识再教育的过程,评查工作取得了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