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滨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发布时间:2012-01-09 09:50:58


    绥滨县人民法院刑庭共有三名审判人员,平均年龄46岁,均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近三年来承担全县平均每年60余件的刑事审判任务,这个庭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在庭长吴军的带领下,以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铁面无私的执法态度,勤政爱民的服务风范,拼搏探索的敬业精神,十几年来一直保持着100%的结案率,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连续三年调撤率达到90%以上,是连续十多年来政法战线的先进集体—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县政法系统、市政法系统“学创”活动模范单位、省委政法委“学创”活动达标单位。院内先进集体、市优秀政法干警,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学创”先进个人也都从这个优秀的集体中产生。庭长吴军同志因其工作成绩突出曾多次授奖。

忠诚履职 保一方平安

    刑庭一直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首要任务。牢牢抓住抢劫、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和交通肇事这类重点案件,从严惩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国家工作人员经济犯罪,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生产生活秩序良好的小区域环境。审判工作中切实把握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从而实现刑事审判不枉不纵,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今年刑事收案比去年70件,又创历年之最。近年来,刑事案件每年以2%左右的幅度上升,却保持年年100%的结案率和零的错案率。案件无一超审限,无一超期羁押。

宽严相济 创一流业绩

    刑事审判庭人人争当“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践者,他们把老百姓的疾苦装在心里,对于当事人总是能耐心接待,细心地做好工作,同时非常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善于以案说法,以理服人,多年来刑庭没有被上访的情况。近三年来,刑庭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做了大量工作。积极为6名被告人联系法律援助,使生活困难的被告也享有专业律师的辩护,同时他们到未成年被告人家中走访,了解被告人的成长经历,分析犯罪根源,并注重寓教于审,惩教相结合,注重用真情感化。面对刑庭干警大量体现司法为民的做法,许多被告人和有关人员都受到了极大的触动,刑庭的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刑庭通过对自诉案件和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通过大量合情合法,有力有节的调解工作,化解了大量激化的矛盾,保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勤奋开拓 铸精英化队伍

    刑庭三名法官都不是法律专业毕业,然而却多年来在刑审判领域中一直保持着100%结案率,零更审改判率的高质量的纪录。面对着新形势的发展,新类型的案件不断涌现,法律的不断修改,刑庭审判员经常废寝忘食专研业务,来得早,走得晚,他们审理的案件无一起错案冤案,获得全院上下一致好评。庭长吴军通过勤奋的自学,成为全院第一批大学法律本科的毕业生,多年来他写出论文、短文十数篇,有一篇论文还被评为县级优秀论文,他还经常被各单位、各种培训班邀请法律讲座,成为刑事领域专家型人才。刑庭在各项改革中也一直走在前头,首先推出观摩庭,首先进行控辩式审判方式改革,首先铺开普通程序简化审,去年起又投入到规范化量刑的实践中。正是刑庭的这种永不停歇,在前进中探索,在开拓中前进的作风,使得他们的审判业绩一直在上台阶。今年新案件不断增加,如危险驾驶罪,非法经营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贩卖毒品冰毒犯罪等都是第一次审理,在没有经验可循的情况下,他们克服审限短、任务重的困难,全方位把握证据,把握刑事政策和立法精神,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基础上,准确定罪,量刑。

清正廉洁 天平不倾

    在情与法的考验面前,这支队伍从来没有因乡情、友情而使法律的天平倾斜。他们不为钱所惑,不为情所动,不为权所压,廉洁办案,执法如山。庭长吴军来到县法院即在刑庭工作,二十年来,几乎每天都有亲朋好友找他“求个情”“给个面子”,都被他严辞拒绝。刑庭坚持以制度管理人。他们专门制定《刑庭岗位目标管理办法》,将工作任务分解到人,明确各自职责,充分调动每位同志的积极性。结合最高人民法院、省、市和本院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构筑廉政防线。全庭干警时时处处按章办事,做到遵章守纪、严格自律,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没有出现违章违纪事件。在纪律的约束下,全庭干警自觉请吃不到,送礼不要。在全庭形成了工作上比奉献,纪律上比廉洁,生活上比吃苦的良好精神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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