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先进事迹材料

发布时间:2012-02-01 10:06:10


    绥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现有干警7人,年初以来在上级局和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局干警共同努力下,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执行工作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的指导思想,执行工作服务大局、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在工作中,不断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建立司法为民,以服务为中心的运行模式。在工作中,振奋精神、开拓进取。2011年新收案件104件,旧存8件,执结率达99.1%。其中和解执行率达85.7%。无一起上访和越级访案件的发生。较好的完成了2011年上级局和院党组下达的工作目标。

一、积极按照中央政法委开展的"发扬传统、坚定信念、司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适应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体现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力求公正与效率。

    2011年在上级局和院党组的要求下,我局提出的工作目标就是提升执法理念,彻底改变过去旧的执行观念,树立文明执法司法为民的工作态度,不断追求更高的工作效率。2011年全年受案104件,各种新类型的复杂的法律关系不断增多,在人员没有增加的情况下,面对压力与挑战,全局干警在院领导和局长的带领下,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文明执法,热情服务,提高效率上狠下功夫,开展了听证执行等多种执行方式,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结案率达99.1%,做到了执行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通过不断创新工作运行模式,也使我们的执行人员业务素质得到了不断的提高。                                                                                           二、重视信访和当事人的合理合法的诉求,维护社会稳定,切实消除社会生活中的不安定因素。

    绥滨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始终把涉诉信访工作摆到重要位置,为此我局按照党组的要求,在涉及执行信访工作中,不断创新思路、健全机制、强化责任,始终做好上访的源头的治理,每一起案件做到矛盾纠纷的执行前排查工作,执行中的矛盾控制,执行后的走访工作,使有些上访苗头的案件,都化解在基层,有效维护了社会的稳定。着力把握关键环节,确保当事人的合法诉求,得到实现。2011年,绥滨法院执行局针对疑难复杂的可能形成的上访案件,采取了各种有效措施和方法,千方百计解决了当事人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问题,例如姜作芳与刘文生债务执行案件,被执行人现无执行能力,但申请人姜作芳又年老体弱,无劳动能力,由于债权无法及时实现,对其生活产生很大的影响,面对此种情况,院党组和执行局长及时启动救济资金,先行给付一部分执行款,让申请人先度过困难,同时法院执行局的全体干警加大工作力度,及时的将案件执结。同时也很好的避免了一起上访案件的发生。同时也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

三、从内部着手,苦练内功,强化执行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教育。

    2011年是中国急速发展的一年,同时国家的各种调整政策也在不断的出台。随着国家的各项政策的调整和变化,各种的社会关系和法律关系也在不断的调整中。各项新法律法规也在不断的颁布,针对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不断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是每一个执行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为此,我局针对执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了学习和教育,苦练内功,不断提高执行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执法技能。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和教育活动,执行干警的素质得到不断的提高,执行工作的作风也得到不断的转变,工作效率不断提高,公平与效率得到充分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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