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滨县人民法院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刻领会改进作风的重要意义,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和改进工作方法,对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进行严格整改,切实加强和改进司法作风,努力提升队伍素质和司法公信力,使党的群众路线成为贯穿审判活动的主线。
绥滨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对每一件案件,都做到认真、细心、不马虎,严把文书制作关,在提高案件质量上下功夫。从每一名审判人员到庭长本着为对当事人负责、对案件负责的态度,对裁判文书质量层层严格把关。
民一庭所有案卷在送到审监庭评查之前,都由承办法官自己先检查一遍,然后所有审判人员交叉评查,最后由庭长随机抽查,这种“三评查”法将案卷中的瑕疵降到最低。在文书签发前,每名审判员对每份文书的体例、版式是否规范、法律适用是否准确、语言是否通顺以及有无错别字、漏字、重字等逐一进行推敲;同时庭长组织干警定期对裁判文书进行交流,对优良和瑕疵文书进行评比,对共性问题归纳整理,防止以后出现同样的错误;并且要求裁判文书要准确把握当事人争议焦点,强化对争议事实认定的说理,深化裁判理由的论证,力争做到表述事实清楚、语法简练、逻辑合理。
通过对裁判文书规范的制作,严格的签批,精细的评查,确保了每一份裁判文书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