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滨法院民事调解思路新

发布时间:2012-10-29 14:37:26


    绥滨县法院狠抓案件的调解工作,将调解作为案件审理的宗旨,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几年来,民一庭的法官面对众多民事案件,大力注重调解,促进社会和谐,摸索了许多好的方法。不仅在庭审中全力调解,而且在庭外对调解工作绝不放松。不仅法官自己调解,而且还发动社会其他力量促进当事人和解,收到良好效果。几年来,民事案件调解率逐年走高,解决了一个又一个的矛盾纠纷,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最近一起法官发动家属参加调案的事情又传为佳话。

    民庭的李法官有一次接到的案件原告是妻子单位的同事,他便给妻子下达任务去劝解她的同事夫妻和好。如果按照法律规定,李法官应该主动向领导提出回避申请,由其他法官来处理此案。但是,李法官却认为,婚姻家庭案件形成的原因很多,如果法官多做工作,是能够化解矛盾的,如果他们夫妻没有实质矛盾,那就不能给他们离婚,何况妻子与他们熟悉,做起工作效果会好得多,如果调解和好,这并不违反法律精神。于是,李法官决定先不向领导提出回避申请。晚上,回到家里,他把情况向妻子述说,同时交代妻子任务,要她去做她同事的工作。李法官的妻子于是联络了另外的与原告关系比较密切的两位同志一起去了解事情的原委。原来,因为原告性格开朗,社交活动较多,让其丈夫产生了误会。李法官的妻子就从大姐姐的角度耐心劝解,给她讲解夫妻生活经营之道,不仅指出了原告丈夫在家庭生活的狭隘之处,同时也批评原告的任性。如果他们离婚了,即伤害了原告自己和丈夫,也伤害了子女。经过李法官的妻子的耐心劝解,十几天后,在法庭上,李法官又对夫妻俩耐心劝解,最终小两口摒弃前嫌和好如初。

    绥滨县法院民事法官上下齐心努力调解,截至2012年10月底,案件调解率达到了82﹪以上,为社会稳定作出贡献。

文章出处:民一庭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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