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下午,绥滨县人民法院在四楼会议室召开了县法院思想、工作、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月动员大会。
此次活动为期一个月,主要是深入开展思想作风整顿、工作作风整顿和纪律作风整顿。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孙洪波同志为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志清、柴书龙同志为副组长,各党组成员为成员的全院作风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此次整顿从解决为民司法、文明司法、严格司法、优质司法、廉洁司法五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入手,重点解决一些法官理想信念动摇、价值观念错位、宗旨意识淡化、不能全心全意为民司法、为民服务的问题,重点解决少数法官审判作风不端、司法不严、裁判不公的问题,重点解决使用强制措施不当、适用法律随意性大、处理问题不注重证据和程序以及不作为问题,重点解决部分法官法律知识不足、裁判水平不高、司法能力不强的问题,重点解决个别法官廉政意识不强,不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定的问题。
动员会上,院长孙洪波强调,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开展教育整顿活动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的重要措施,也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一个有效载体,全院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把思想统一到教育活动中来,充分认识开展教育整顿活动的重大意义,不断推动教育整顿活动的深入开展。要做到思想发动到位、部署工作到位、评议渠道开通到位、问题揭摆到位、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班子成员要自觉学习,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做到带头查找问题,带头整改落实。要紧密联系法院的工作实际,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久拖不结,久拖不执等热点和难点问题,通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树立司法为民的社会形象,实现审判公正、执行到位的法院工作目标。把活动与审判执行工作相结合,与“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与“学习型”法院活动相结合,与法院目标管理工作相结合,相得益彰,互相促进,通过教育整顿活动促进各项工作,用各项工作的实际成果来衡量和检验教育整顿活动的成效。
最后,孙洪波院长进一步强调:加强全院作风建设,任务艰巨,意义重大,要把这次集中教育整顿作为自我完善,提高素质,提升形象的大好机遇,集中整改法院队伍建设中的突出问题,逐步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努力促进司法公正,切实保证司法廉洁,不断提高司法能力,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转变风气,知责有为,提高能力,促进和谐,不断开创县法院工作的新局面,为顺利实现中院党组提出的“强化素质、科学管理、创优争先,争取进入全省文明单位行列”和县委重点工作任务目标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