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立、王强、陈男系在校大学生,相约去河里游泳,王强提出去试试河水有多深,李立、陈男表示同意。三人手牵手试水,由于手未拉稳一起掉了下去,王强被冲到岸边,陈男被救起,李立则沉入水中,次日尸体才被打捞出来。
不久李立父母提起诉讼,要求判令王强、陈男共同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误工费等共计95867.00元,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三人系成年人应该意识到试水的危险性,均有劝解他人避免危险及阻止自己涉及危险的责任,故三人对事故应均摊责任,各自承担三分之一的责任。故判决王强、陈南各自赔偿李立父母赔偿款总额的三分之一费用。由于二人系在校学生,暂由其各自父母垫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