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落实最高人民法院、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立案登记制度改革的相关精神,绥滨县人民法院,认真学习研究立案登记制度精神实质、制定相关预警方案,确保当事人全面诉权得到最大化保障。
我院认真组织相关部门干警,研读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关于立案的规定,领会本旨、把握精神、认真实践、应对新况。
立案庭制定《绥滨县人民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度应急处置预案》,与公安机关相应部门事先取得联系,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我院由诉讼服务中心内三名法警配合公安干警予以解决。
在诉讼服务中心内部设置安检设施一台,配备三名法警进行安检;在大厅内安装监控设施,进行场景实时记录;在服务中心接待大厅设置导诉台一处,在导诉台位置设导诉员一名,负责对前来办理业务人员进行分类指导,分发各自业务顺序号位。
强化领导责任,要求诉讼服务中心由业务主管院长进行亲自指导、监督,进行全局掌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