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滨县法院春节前开展“集中执行月”活动

发布时间:2013-02-18 14:47:34


 

绥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结合学习十八大精神,从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出发,在距离2013年春节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候,抓住农闲有利时机,开展春节前集中执行会战,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春节临近期间,被执行人一般都会回家过年。同时执行干警抓住农村劳作的时间特点,借此有利时机,采取突击执行活动,一旦发现被执行人,将通过思想教育工作或拘传、拘留、搜查等强制手段,促使案件成功执结。

院党组高度重视,为集中清理积案制定多项措施,提出了阶段性目标和具体行动措施,分管领导亲自督办疑难、复杂和有一定影响的案件,真正地做到把执行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中、落到实处。

为使这次集中执行活动步调一致,事半功倍,执行局专门召开了执行干警动员大会。分管副院长及执行局长在会上动员部署,办案人员对春节期间可能返乡过年的案件当事人及一些故意“躲债”、“赖债”的被执行人进行专门分析,全体执行人员集体研究对策,群策群力,做到目标明确,有的放矢。

集中执行期间,突出重点,对拖欠土地年租金案件、特困群体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的案件和中止执行、暂缓执行应当依法恢复执行的案件进行了重点清理,共清理案件30余件,执行标的额20余万元,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文章出处:绥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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