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民事案件的不断增多,忠仁法庭不断加大调解力度,采用多种方法进行调解,将调解工作贯穿在立案、审理、执行的各个环节,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2015年忠仁法庭立案受理了原告姜某某诉被告孙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的原告是被告的叔丈人,被告孙某某欠原告姜某某两万元钱到期未还,被告以原告的侄女(另案离婚诉讼的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为由不偿还欠款及利息,原告一气之下,诉至法院。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庭审判人员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了解到他们之间的亲属关系,征求双方的意见后,依法进行了调解,调解过程中利用亲情疏导法,情法交融,化解了双方矛盾,促成了双方达成还款协议,下发了民事调解书。
案件调解后,法庭审判人员利用8小时之外时间驱车到乡下进行回访多次,找到村干部及原告姜某某的侄女和被告孙某某,通过庭、村的合力调解,促成被告从内心深处对原告的理解,并表示一定按时把钱还上,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被告将原告的欠款全还上了,被告的还款行为得到了原告侄女的理解并且向法庭提出撤诉申请,双方和好如初,最终这起民间借贷纠纷得到了彻底解决,同时又促成一个家庭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