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滨县人民法院恢复法庭建设 切实解决农村百姓纠纷

发布时间:2015-07-13 09:21:20


2015年6月,绥滨县人民法院经过不懈的努力,最终恢复了绥东法庭和北岗法庭两个基层法庭,两个法庭地处农村一线,给基层和农村人民群众提供了司法便利和服务,构建了绥滨县辖区案件管辖设置的合理体系。

绥滨县地处黑龙江、松花江两江交汇处。以农业、渔业为基本经济模式,是全国唯一无山的县城,农村地域大,农村人口范围广,其涉及案件也多为农村百姓的婚姻家庭、健康侵权以及土地权属纠纷类型。虽然农村案件标的不大,但对百姓来说都是迫切且急需解决的,可由于过去案件多,只有一个基层法庭(忠仁法庭),管辖范围有限,其他乡村的百姓有纠纷都得到县法院起诉,路程远,来回奔波,增加百姓负担,由于案件多,导致有的案件处理周期长。

为了及时有效的处理较远地区村民的纠纷,我院及时向市中院、省高院申请,要求恢复绥东、北岗两个基层法庭,并最终获得批准,在人口密集地区绥东镇、北岗乡恢复建设了绥东法庭、北岗法庭。基层人民法庭作为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是解决农村矛盾的基层审判组织,直接面向农村、面向农民,我院法庭位于乡镇和农村,恢复建成后,给农村人民群众提供了司法便利,及时的解决了辖区百姓起诉难问题,获得了当地百姓的一致好评。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