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滨县人民法院刑庭 组织学习廉政警示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2015-10-15 11:10:53


近日,绥滨县人民法院刑庭召开庭务会,庭长组织全庭干警进行廉政警示教育学习。

会上,该庭干警对最高人民法院编印的《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法院工作人员娱乐活动“五个不准”的规定》等进行系统学习。

会上,庭长强调,作为刑事法官,事关定罪量刑、生杀予夺,真的是“大权在握”,同时刑事法官又是刀尖上的舞者,一定要慎用手中的权力。因此,他要求全庭干警慎微、慎交、慎独,牢记“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坚决不拿;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坚决不吃”,做到警钟长鸣。

会后,通过廉政警示教育学习,刑庭全体干警深刻感受到坚决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重要性,纷纷表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常怀律已之心,进一步增强党性修养,切实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不断提高自身防腐拒变的能力,切实肩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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