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司法活动在规范、引领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重要作用,按照省委宣传部、省法院联合印发的《“用公开促公正建设核心价值”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意见》和市中院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
规范、指引、评价、引领社会价值是人民法院运用审判权发挥的特殊作用,也是人民法院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过程中的特殊优势。开展“用公开促公正
建设核心价值”主题教育活动,就是坚持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治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通过打击犯罪、化解矛盾,褒奖善行义举、谴责歪风邪气,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各基层法院要充分认识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依托人民法院以审判执行为中心的司法实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提升司法公信力,用法律法规和公正司法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
二、明确任务,精心部署,认真落实工作措施
(一)全面深化司法公开。
着眼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深入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以公开促公正。
1、推进审判流程公开,采取网站查询、手机短信、电话语言系统、微博微信、庭审公开等方式,将案件从立案到裁判的流程进展情况向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推送,提高审判工作透明度。(责任部门:审管办)
2、推进裁判文书公开,实现生效裁判文书按规定要求在专门网站上公布,方便社会公众查阅。(责任部门:审管办)
3、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公开与执行案件有关的各类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责任部门:执行局)
4、建立健全新闻发布例会制度,组织公众开放日等活动,回应群众关切、增进群众了解。(责任部门:政治处)
(二)依法惩戒执行失信人。
5、建立健全“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机制,完善限制被执行人旅行、消费相关惩戒机制。(责任部门:执行局)
6、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坚决防止和纠正滥用诉权、恶意诉讼和虚假诉讼行为。(责任部门:立案庭)
7、加大对网络造谣刑事民事惩处打击力度,进一步规制网络行为,以诉讼活动和司法裁判助推社会诚信建设。(责任部门:刑庭、民一、民二庭)
(三)严惩危害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犯罪。
8、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依法进行打击,公开审理、宣判一批案件。(责任部门:刑庭)
9、公开审理以危险驾驶方式危害公共安全、旅游交通重特大安全事故、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案件,加强判后释法、法官释法等工作,选择一批典型案例进行发布。(责任部门:刑庭)
10、加强对毒驾、超高速驾驶等法律问题研究,研究出台相关指导意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责任部门:刑庭)
(四)依法惩处暴力伤医犯罪。(责任部门:刑庭)
11、加强医患纠纷司法救济,畅通医疗纠纷司法处理渠道。
12、依法从严惩处严重涉医犯罪,遏制涉医违法犯罪高发态势。(责任部门:刑庭)
13、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部署要求,做好涉医案件典型案例征集推荐工作,促进和谐医患关系建设。(责任部门:刑庭、政治处)
(五)为妇女儿童权益提供司法保障。依法打击涉家庭暴力、拐卖妇女儿童、侵害未成年人等犯罪行为,加强相关案件审理。
14、针对拐卖儿童案件多发、社会关注度高的实际,集中审理宣判一批案件。(责任部门:刑庭)
15、依据新修订的《刑法》,依法加大对被拐儿童买方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从“源头”铲除买方“市场”。(责任部门:刑庭)
16、发布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司法措施,公布一批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和留守儿童合法权益案件。(责任部门:刑庭)
17、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加强少年司法工作。(责任部门:刑庭)
(六)为劳动者权益提供司法保障。依法裁判劳动争议纠纷,公开审理劳动领域侵权损害案件,加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18、持续开展打击拖欠职工和农民工薪酬行动,对相关案件优先立案、快速审理,为农民工提供多种法律服务。(责任部门:立案庭、民二庭)
19、及时采取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措施,依法最大限度保护职工、农民工申请人合法权益。(责任部门:立案庭、执行局)
20、加大拖欠职工和农民工薪酬案件执行力度,简化发放手续。(责任部门:执行局)
21、对有能力履行而逃避执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强化冻结、扣押、拍卖、变卖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部门:执行局、刑庭)
(七)结合家庭婚姻案件审理、倡导培育良好家风。
22、妥善审理赡养、抚养、婚姻类纠纷案件,弘扬孝老爱亲传统美德,促进家庭和睦幸福。(责任部门:民一庭)
23、选取赡养、抚养、婚姻类纠纷案件正反面典型,通过建立“孝道红黑榜”、公布相关典型案件等方式,弘扬正气、鞭挞丑恶。(责任部门:民一庭)
(八)加强环境司法保护。
24、加大环境案件受理力度,鼓励引导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组织参与诉讼,妥善审理环境类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加强环境司法保护力度。(责任部门:民二庭、刑庭、行政庭)
25、公布一批典型案件,对实施环境污染的企业和个人进行曝光,宣传人民法院在依法促进社会和谐、生态和谐建设方面的重要保障作用。(民二庭、刑庭、行政庭、政治处)
(九)实施新行政诉讼法、加强行政案件审理。
26、针对实施新行政诉讼法、立案登记制后,各地法院行政案件大量增加的实际,积极妥善审理行政案件,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责任部门:行政庭)
27、选择一批土地争议、房屋征收、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信息不公开类的“民告官”案件,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等形式发布。(责任部门:行政庭)
(十)进一步推进司法改革试点。围绕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决定和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要求,积极稳妥开展司法改革试点工作。
28、实施立案登记制,完善网上立案、远程立案、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网络设施建设,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告状难问题。(责任部门:立案庭)
29、优化人民法院内部职权配置,健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关司法机制。(责任部门:政治处)
30、推进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建立法官员额制、改革法官选任制,完善法官职业保障,让人民群众切实增强司法改革的“获得感”。(责任部门:政治处)
三、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及时做好总结和反馈
为加强对主题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我院成立了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孙洪波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院长刘志清、王德华同志担任。成员为院各审判业务庭、审管办、办公室、政治处负责同志,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治处。
四、加强交流,深化合作,营造主题教育活动舆论氛围
我院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动态持续地为新闻媒体提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案例和素材,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调,运用传统媒体(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媒体(网页、微博、微信)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多角度全方位报道我院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成效和典型,切实提高活动开展的影响力和传播力。